关于刘毅等同志任职的公示;大方县人事任免,涉及副县长(近期大方县职务任免)

关于刘毅等同志任职的公示

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前公示。

刘 毅,男,侗族,1981年10月出生,大学医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玉屏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副主任,二级主任科员,拟任县直部门正职;

杨传伍,男,侗族,1987年9月出生,大学管理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三级主任科员,拟任县直部门正职。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6日止。

举报受理:玉屏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举报电话:0856-3227855或0856-12380

短信举报:18085612380

通讯地址:玉屏侗族自治县行政中心6楼611室

邮政编码:554000

对公示对象有问题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反映人的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中共玉屏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2024年3月19日

大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四十一号)

经大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

决定免去:

戴 维同志的大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免去:

高 翔同志的大方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邹 刚同志的大方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决定任命:

赖吉珂同志为大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

胡 月同志为大方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龙 岳同志为大方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特此公告

大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3月18日

来源丨玉屏微组工、大方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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