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模式创新与实践路径
在现代化社会治理进程中,社会的迅速发展与深刻变革为基层治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机遇。面对这些变化,我们亟需探索和创新更为有效的治理模式与路径,以适应日新月异的社会形势和发展需求。其中,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作为一种创新实践,正逐渐成为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力量。
随着经济的持续增长和人民生活品质的提升,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日益强烈,对基层治理的期待也越来越高。他们期望基层治理能够更加高效、公平、公正,更好地保障自身权益和利益。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正是回应这一期待的有力举措。通过加强党的建设,可以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基层治理向更加民主、法治、科学的方向发展,从而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意义
首先,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彰显了党的组织优势。党组织深入基层,通过精准施策、科学治理,推动了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向着现代化方向迈进。在这个过程中,党组织将资源、信息和技术进行有效整合,使得基层治理的效能得到了显著的提升。
其次,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增强了群众的满意度。在治理过程中,党组织密切关注群众的实际需求,积极回应群众的关切,使基层治理更加贴近民心、更加务实有效。通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得到了极大的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也随之增强,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再次,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推动了基层民主的发展。通过建立健全的民主参与机制,激发群众的参与热情和创造力,使基层治理更加充满活力和动力。在这种机制下,群众能够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共同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动社会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模式与举措
在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的实践中,很多地区利用了“党建 ”这一创新模式,将党建工作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借助党建的强大引擎,引领基层治理体系走向现代化,全面提升治理效能。
(一)推行“党建 网格化”管理模式。在社区治理领域实施精细化管理和服务。该模式巧妙地将党建工作与网格化管理策略相结合,通过党组织的坚强领导与党员的广泛参与,实现了对社区每个角落的细致管理,有效解决了基层治理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和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
(二)建立“红色物业”机制。通过党组织的精心组织与协调,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更高效地融入基层治理体系。这一机制不仅显著提升了物业服务品质,还大幅增强了居民对物业服务工作的满意度,为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工程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策划“党员示范岗”活动。通过设立党员示范岗,鼓励党员在基层治理和服务工作中积极发挥表率作用,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比如,在垃圾分类工作中,党员示范岗的设立激励了党员们以身作则,引领居民踊跃参与垃圾分类,为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贡献了巨大力量。
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面临的挑战
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有助于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变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效能,同时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发展。但辩证地看,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实践,在引领理念、引领机制等方面还面临一些棘手的现实挑战。
一方面,理念更新缓慢。一是基层党组织对基层党建的认识浮于表面。部分党组织或其成员在潜意识里认为党建是“虚无”的表面政绩,没有认识到基层党建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不愿意投入精力做好、做深党建工作,只会通过“走形式”来应付党建的各项任务。二是部分社会公众缺乏社会参与意识。这一部分群体受到传统思想的束缚缺乏主人翁意识,在参与公共事务时处于被动状态。
另一方面,社会协同不够。因权责划分尚不明晰,导致在实际治理工作中出现责任推诿、工作重叠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治理效率。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不够顺畅,信息共享与沟通存在障碍,制约了治理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对基层治理工作的监督力度不足,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与问责机制,使得部分基层治理工作难以得到有力推进和持续改进。
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前景的展望
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是当下及未来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不仅有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更能有效提升基层治理的效能与水平。
首先,推动基层治理创新。要积极探索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基层治理模式和路径,创新构建5G 智慧服务平台,不断延伸基层治理触角,走出一条从“治”到“智”的社会治理之路,以创新的思维和方法推动基层治理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其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伍是基层治理的坚实支撑,是提高基层治理效能的重要保障。必须高度重视基层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通过完善人才选拔机制、优化人才培养体系、提升人才待遇等措施,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基层治理事业,为基层治理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再次,发挥群众积极作用。基层治理工作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最大化,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让他们成为基层治理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作者单位:中共烟台市牟平区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