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说抓不好这项工作就是渎职

“打铁必须自身硬”。新时代,党要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斗争、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毫不动摇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习近平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各部门党组(党委)要强化抓机关党建是本职、不抓机关党建是失职、抓不好机关党建是渎职的理念”。请随“学习中国”小编一起学习

习近平说抓不好这项工作就是渎职

2019年7月9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在领导干部的政绩坐标中,“党建”占据什么样的位置?习近平明确指出:“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人片面地理解党的建设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一科学论断,认为经济建设高于党的建设。久而久之,在不知不觉中,党的建设被摆到了从属地位。习近平指出:“如果我们党弱了、散了、垮了,其他政绩又有什么用呢?”一个拥有9千多万党员、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执政党,如果党组织一盘散沙、涣散无力,如何为长期执政提供组织保障?因此,习近平强调,“面向未来,我们必须坚持把中国共产党建设好”。“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不仅起到正本清源的作用,而且是以实践为基点,从执政地位的高度,给党的建设以科学定位。对于党委(党组)书记来说,不能简单地把经济发展作为目的、把党的建设作为手段,认为经济发展才是真正的政绩。实际上,抓好党建才是最大的政绩。

抓党建就是务正业。抓党建不是分外的事,不是可有可无的事。共产党的干部不抓自己党的建设,甚至不关心党建,这本身就是没有党的意识的表现。作为党的建设工作的主体,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尤其是党委(党组)书记,应该从爱党忧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出发,投入更多的精力、更多的时间,采取更多切实可行的方法,履职尽责,抓好党的建设。2015年12月开始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对各级地方党委如何抓好党建作出了具体规定。按照新的制度安排,党的地方委员会必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记必须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常委会应当定期研究党建工作,每年至少向全会和上一级党委专题报告1次抓党建工作情况;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综合评价体系;等等。这些制度安排,使党的建设工作有了制度依据和可靠保障。

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党委(党组)管党建、书记抓党建是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作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书记不抓党建、抓不好党建是不能容许的。做书记就要履行党员的职责,履行党委(党组)的职责。对书记的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要对党建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每一名书记都能够牢牢将党建工作抓在手上。习近平强调,“坚持‘书记抓、抓书记’,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履行‘一岗双责’,做到明责、履责、尽责”。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组(党委)要强化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努力做好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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