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党委)书记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报告)
来源:玉溪网
10月29日下午,元江县纪委常委会召开部分县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专题报告会,以点带面传导压力,进一步督促全县各党组(党委)落实落细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报告会上,10个县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分别围绕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严格执行廉洁纪律,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当好廉洁从政表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问题等方面依次作专题报告。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根据报告人员的专题报告情况,结合平时调研、监督检查以及巡察发现问题的情况等,现场有针对性地“把脉问诊”“对症下药”直指要害,县纪委县监委主要领导综合点评,开出“诊疗处方”,督促问题整改。会议还进行了民主测评,由参会人员以无记名方式对报告人员进行测评打分。
会议指出,落实主体责任,党组(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必须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履责、积极负责、敢于担责,切实当好“关键少数”,发挥“关键”作用,起好以上率下带头作用,引导和推动形成本单位(部门)良好政治生态。
会议要求,党组(党委)书记要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进一步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发挥“头雁效应”,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所属部门(站所)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让班子成员自带动力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细落实,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玉溪日报通讯员 翟东武)
编辑:刘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