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推荐表彰对象公示(拟推荐表彰对象公示怎么写)
兴安盟教育工委关于兴安盟“两优一先”拟推荐表彰对象公示的通告
根据兴安盟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兴安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兴组通字〔2024〕24号)相关要求,现将拟推荐对象公示如下。
一、兴安盟优秀共产党员拟推荐对象(按姓氏笔画排序)
孙晓菲(女),乌兰浩特第一中学德育处副主任
贾 勇(男),兴安盟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副主任
二、兴安盟优秀党务工作者拟推荐对象
赵 路(女),兴安盟教育局机关党委党务干部
三、兴安盟先进基层党组织拟推荐对象
中共乌兰浩特一中党委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调查核实,请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公示期限:2024年6月6日至6月13日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受理方式:0482-8268655
受理地址:兴安盟党政综合大楼619室
2024年6月6日
来源:兴安盟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