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探索“党建+”全程纪实制度 引领基层党建提档升级(党建工作纪实制度的工作措施)

武定县探索规范党建工作科学考核评价办法,从今年1月起,在全县实施“党建 ”全程纪实制度,通过对党建基础工作、重点工作、创新工作和中心工作等多维度进行综合纪实,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实化、深化、具体化,为打造责任党建、基础党建、效益党建、民心党建奠定坚实的基础。

建机制有“章”可循。按照“抓基础、固根本,抓创新、创特色,抓亮点、有经验”的思路和要求,结合年度基层党建各项目标任务有效落实,明确纪实的5个方面23项具体内容。通过对中心工作“一专项一记”、基础工作“一周一记”、特色工作“一事一记”和重点工作“一活动一记”的形式,让各项党建工作任务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形成了抓常、抓细、抓长的基层党建工作机制。

分类别有“档”可查。注重统分结合,强化分类指导。将全县性的重点工作、重点任务作为共性指标,进行共性指导规范;对体现部门和行业特点的特色工作作为个性指标,强化个性分析研判,通过分类纪实、一线纪实、档案纪实、执行纪实、考核纪实等方式,进一步完善痕迹资料,采取书面反馈、影像保存等方式客观、真实的再现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过程,确保各项工作寻有依据、查有资料。

严考核失“责”必究。修改完善年度基层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内容,结合实际拟定拟定考核实施细则,采取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并按照5:4:1的权重进行百分制量化考评。加大平时考核得分权重,采取“一年四查”的方式强化工作落地见效,年内每被省、州、县组织部门书面点名通报一次在年度综合考核得分中扣除一定分值后确定年度最终得分。严格执行党(工)委、党组基层党建考核评定未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工)委、党组书记年度履职考核一律不得评为“优秀”等次的规定,对履职不到位、不合格的党组织书记及相关责任人逐一严肃追责。(赵梓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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