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机关事业单位、市属四大集团推出51个跨部门交流岗位(海宁四大国企)
为进一步推动干部人才多岗位锻炼,优化干部人才资源配置,激发干部人才队伍活力。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干部跨部门竞争性交流暨市属四大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职工竞岗交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流的对象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干部跨部门竞争性交流对象:全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和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下属学校和医院工作人员)。
市属四大集团公司(即市实业集团、水务集团、城投集团、交投集团)及下属公司职工竞岗交流对象:纳入市委编办、市人力社保局、市国资办或市属四大集团公司归口管理的集团公司本级及下属公司在职在编职工(不含工勤类、项目类、劳务派遣、临时聘用等非在编人员);鼓励全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和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下属学校和医院工作人员)报考。
二、交流的职位(岗位)
本次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干部跨部门竞争性交流岗位共32个(详见附件1)。
市属四大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职工竞岗交流分集团公司本级中层正职、中层副职、一般岗位,以及下属公司中层正职、中层副职、一般岗位,共20个(详见附件2)。
三、报考条件与资格
(一)基本条件
1. 政治素质较好,对党忠诚,道德品行端正;
2. 事业心、责任心较强,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3. 作风扎实,团结同志,群众基础较好;
4. 遵规守纪,廉洁自律,公道正派;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 报考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岗位: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报考的,可放宽至34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团委类岗位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参加工作以来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履行报考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业务知识,并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2. 报考市属四大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职位(岗位):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报考中层正职(含相当级别)的,年龄在37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报考的,可放宽至39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中层正职管理人员报考的,可放宽至42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中层副职(含相当级别)的,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报考的,可放宽至34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中层管理人员报考的,可放宽至37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一般岗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报考的,可放宽至32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中层正职(含相当级别)的,须为现任中层副职(含相当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且任中层副职(含相当级别)以上职务满2年。报考中层副职(含相当级别)的,须有2年以上市属四大集团公司本级或下属公司工作经历;
(6)参加工作以来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其中报考中层职位(含相当级别)的还须满足:2018年度考核在本单位同类人员中排名靠前(列前50%),或近5年来至少2次获市属四大集团公司本级表彰的先进个人(先进员工、优秀共产党员等),或近5年来被国家部委、县(市、区)级以上党委政府、设区市以上部门表彰、给予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的;
(7)具有履行报考职位(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业务知识,并符合报考职位(岗位)类别的其他要求(详见附件2);
(8)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的,年龄、学历、工作年限、年度考核情况、表彰奖励等参照上述资格条件执行。
3. 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岗位的人员,应当报考与本人编制性质相对应的岗位,且不得报考编制所在单位岗位。镇(街道)人员报考市级部门(单位)岗位的,须在镇(街道)工作3年以上;垂直管理部门的报考人员须提交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相关部门条线有明确服务期限的,从其规定;
(2)报考市属四大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职位(岗位)的人员,可报考本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职位(岗位),也可报考其他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职位(岗位)。劳动合同中约定有最低服务年限的,从其规定。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机关事业单位跨部门竞争性交流或市属四大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竞岗交流: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转任、转隶、遴选到现单位未满一年,或者在现集团公司工作未满一年,或者提任市属四大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中层职务(含相当级别)未满一年的;
(5)军转干部到地方任职未满一年的;
(6)新录用尚在试用期内的;
(7)其他不宜参加的情形。
四、交流的程序
本次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干部跨部门竞争性交流暨市属四大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职工竞岗交流工作从7月中旬开始至8月下旬结束。
(一)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干部跨部门竞争性交流程序
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干部跨部门竞争性交流按网上报名、调剂选择、资格审核、综合比选、组织考察、提出人选、决定任用、结果公示和转任管理等环节进行。
1. 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8:30–2019年8月2日17:30,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3-1),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目标岗位所在单位(以下简称“目标单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并向目标单位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能够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有关材料。报名人员须提供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交流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报名结束当天,市竞岗交流办在潮乡党建网站和“潮乡先锋”微信公众号等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
2. 调剂选择。本次交流设立调剂日,时间为2019年8月3日8:30–17:30,市竞岗交流办每隔3个小时在“潮乡先锋”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各岗位调剂后报名人数最新情况,报名人员可视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自行选择是否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其他岗位的人员,必须在调剂时间内告知原报名单位放弃报名的决定。
3. 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由目标单位自报名开始后同步实施。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招考人数之比不到2:1的,取消招考计划,相关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贯穿交流全程,如在后续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本次交流资格。
4. 综合比选。综合比选由目标单位党委(党组)在报名结束后两周内组织开展,可采用结构化面试、竞岗演说等形式,每个岗位按照比选得分高低取前2名确定为考察对象。在综合比选期间、确定考察对象之前,报名人员也可决定是否放弃进入考察环节,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取消本次交流资格。
5. 组织考察。考察由目标单位党委(党组)组织开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德才表现和岗位胜任情况,并查核个人档案。考察组在分析比较的基础上排出先后次序,向目标单位党委(党组)提出任用建议。
6. 提出人选。目标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建议人选,并报市竞岗交流办审核,审核通过后进入下一环节。
7. 决定任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目标单位党委(党组)集体讨论,以票决的形式决定各岗位拟交流人选。若票决中建议人选得票不过半数,或者目标岗位确无合适人选,报经市竞岗交流办同意后,该岗位可空缺。
8. 结果公示和转任管理。市竞岗交流办通过潮乡党建网站和“潮乡先锋”微信公众号等对拟交流人选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经查实后有影响使用情形的,取消交流资格,由目标单位决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须重新公示。经公示不影响转任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事业人员交流的,须按岗位类别及等级重新聘任。现任中层职务的干部报考并转任的,按目标单位岗位职务层次确定相关待遇。
9. 其他事项。不服从安排的拟交流人选,当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并责令原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依照违反有关组织纪律的规定作出相应处理。经市委组织部统一抽调或挂职的人员报考并转任的,应在抽调或挂职期满后至新岗位履职。
(二)市属四大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职工竞岗交流程序
市属四大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职工竞岗交流按网上报名、调剂选择、资格审核、笔试、综合比选、组织考察、提出人选、决定任用、公示和任职管理等环节进行。
1. 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8:30–2019年8月2日17:30,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岗位),报名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3-2),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目标职位(岗位)所在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电子邮箱(详见附件2),并向目标公司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文件等能够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有关材料(2018年度考核排名情况无需提供)。报名人员须提供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交流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报名结束当天,市竞岗交流办在潮乡党建网站和“潮乡先锋”微信公众号等公布各职位(岗位)报名人数。
2. 调剂选择。本次交流设立调剂日,时间为2019年8月3日8:30–17:30,市竞岗交流办每隔3个小时在“潮乡先锋”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各职位(岗位)调剂后报名人数最新情况,报名人员可视各职位(岗位)报名人数情况自行选择是否改报其他职位(岗位)。改报其他职位(岗位)的人员,必须在调剂时间内告知原报名集团公司放弃报名的决定。
3. 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由目标公司自报名开始后同步实施。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招考人数之比不到3:1的,取消招考计划(其中中层正职<含相当级别>职位可放宽到2:1),相关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岗位)。资格审核贯穿交流全程,一旦在后续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本次交流资格。
4. 笔试。笔试由市竞岗交流办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内容包含政治理论、应知应会等。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 综合比选。综合比选由目标公司党委在笔试结束后两周内组织开展,可采用结构化面试、竞职演说等形式,每个职位(岗位)按照比选得分高低取前2名确定为考察对象。在综合比选期间、确定考察对象之前,报名人员也可决定是否放弃进入考察环节,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取消本次交流资格。
6. 组织考察。考察由目标公司党委组织开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德才表现和职位(岗位)胜任情况,并查核个人档案,对参与中层职位(含相当级别)竞岗的考察对象还要开展社区访德,并由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出具廉政鉴定(须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长>双签字)。考察组在分析比较的基础上排出先后次序,向目标公司党委提出任用建议。
7. 提出人选。目标公司党委根据考察情况提出建议人选,并报市竞岗交流办审核,审核通过后进入下一环节。
8. 决定任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目标公司党委集体讨论,以票决的形式决定各职位(岗位)拟任人选。若票决中建议人选得票不过半数,或者目标职位(岗位)确无合适人选,报经市竞岗交流办同意后,该职位(岗位)可空缺。
9. 公示。市竞岗交流办通过潮乡党建网站和“潮乡先锋”微信公众号等对拟交流、任职人选进行统一公示,拟提任中层职位(含相当级别)的人选,还须同步在原单位和目标公司进行任职公示。拟提任中层职位(含相当级别)人选公示期间廉政考试按照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规定执行。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经查实后有影响使用情形的,或者廉政考试不合格的,取消交流、任职资格,由目标公司决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须重新公示。
10. 任职管理。经公示不影响交流或任职、廉政考试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现任中层管理人员(含相当级别)报考并交流、任职的,须按目标公司职位(岗位)层次确定相关待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并交流、任职的,须辞去公职或解除聘用合同,并按目标公司职位(岗位)层次确定相关待遇。提任职务的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经试用不适应工作岗位的,原为市属四大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职工的,按交流、任职前职务级别、编制种类和管理权限由新单位另行安排工作,原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由新单位视情另行安排工作。
11. 其他事项。不服从安排的拟交流、任职人选,当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并责令原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依照违反有关组织纪律的规定作出相应处理。经市委组织部统一抽调或挂职的人员报考并交流的,应在抽调或挂职期满后至新职位(岗位)履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潮乡党建网(http://www.cxzg.gov.cn)和“潮乡先锋”微信公众号发布。
本公告中涉及工作年限、任职时间的,统一计算至2019年7月31日;涉及“以上”“以下”“以后”的,均包括本数。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竞岗交流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7288873;举报电话:87012380。
1. 海宁市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干部跨部门竞争性交流岗位一览表
2. 海宁市市属四大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职工竞岗交流职位(岗位)一览表
3-1. 海宁市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干部跨部门竞争性交流报名登记表
3-2. 海宁市市属四大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职工竞岗交流报名登记表
(来源:潮乡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