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副书记可以兼任同级党支部书记吗?(党支部副书记可以兼任同级党支部书记吗)

一般不可以。

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和中央组织部有关文件规定,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党员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后,就确定了其组织关系,其本人仅限在这个组织享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以及其它党员权利;党员调动工作单位后,如果没有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新的工作单位党支部内其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能担任党内职务。

举个例子,某同志组织关系在A党支部并被被选举并担任党支部副书记,那么,它就不能被选举或担任B党支部的书记(副书记)以及委员职务。

党支部副书记可以兼任同级党支部书记吗?(党支部副书记可以兼任同级党支部书记吗)

但也不绝对。出于工作需要,经过所属党委研究决定,指定由一名党组织(副)书记临时性、暂时性兼任其他党支部(副)书记是允许的,在实际工作中也是存在的。这种情形,一般属于过渡性安排,往往存在人事调整时,其中一个部门暂时没有合适的人选担任支部负责人的情形。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编著的《党务工作500问》规定:“一般情况下,一个党员不能同时担任两个党支部的支部委员。但在大专院校,为便于加强对学生党支部的领导,选派教师党支部成员兼任学生党支部委员,经上级党组织同意,是可以的。”教师党员在两边支部担任委员,从实践看,主要是因为教师的学习、教育、活动开展、评优、述职等很多事宜与学生的有关内容是不一样的,这就出现了教师党员组织关系在一个支部(学生),但是实际学习、评议等却在另一个支部(教工)。

不过,按隶属关系,由基层党委委员兼任下属部门党支部负责人,这是可以的。因为,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其既是支部的党员又是单位党组织的党员,其分别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两者并不冲突,合情合法。这里需要注意规格,比如,由厅级党委书记兼任处级党支部书记,这就不够恰当。

举个例子,某同志为正处级干部,担任机关党委组织委员,那么,其可以同时兼任下属某党支部正处级书记。

相关新闻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公众号
公众号
在线咨询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