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啦!还有一波最新招聘信息发布(镇江市公务员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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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啦!
还有一波最新招聘信息发布
一起来看看,有适合你的岗位吗?
01
2022年镇江市市级机关
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组织开展2022年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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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镇江市市级机关
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组织开展2022年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1.公开遴选职位:二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职位;
2.公开选调职位:乡科级副职领导职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
1.报名范围:
公开遴选面向镇江市县级市(区)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县级市(区)机关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中央、省级和市级机关设在县级市(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机构)符合上述范围的人员,也可报名。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要求为准;
(4)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其中新录用的县级机关公务员应当在县级机关工作3年以上,选调生报考的须为2019年之前录用,2015年以后新录用的乡镇(街道)公务员应在本级机关(单位)工作满5年;
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时间截至2022年8月。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不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选调
1.报名范围:
我市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确因工作需要,部分职位需调整报名范围的,以职位要求为准。
2.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江苏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应任市属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或者为县(市、区)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应任与拟选调职务职级相当的领导职务、管理岗位等级。专业技术人员应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或者已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计算工作经历、任职经历年限的时间截至2022年8月,现任职务、岗位等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2)具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不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计划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镇江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请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相关单位联系。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rss.zhenjiang.gov.cn/ks)。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3日9:00至2022年7月9日12:00;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7月3日9:00至7月11日12:00。
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名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记入公务员诚信档案。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单位依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必要时可联系报名人员,要求其提供身份、学历等证明材料。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应说明理由;对信息填报不全的,应注明需补充的内容。报名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结束后,各职位有效报名人数与遴选、选调人数应达到笔试开考比例。开考比例原则上为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遴选、选调人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遴选、选调人数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确因工作需要,比例达不到5:1但达到3:1的职位,经公开遴选、公开选调单位申请,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继续开考。报考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于2022年7月12日9:00~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于2022年7月20日至7月22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不指定考试范围;遴选和选调笔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时间为2022年7月23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可于2022年8月上旬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单位按遴选、选调人数5: 1的比例(参加笔试人数未达该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四)资格复审
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单位组织实施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省委组织部选调生还需市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同意,市、区考生还需当地组织部门同意,同意报考证明经公开遴选、公开选调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在同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适岗评价和面试
1.适岗评价。结合职位需求,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单位统筹使用履历分析、业绩评价、专业能力测试等方式,对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行适岗评价,适岗评价满分100分。适岗评价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由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单位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形不成竞争的职位,面试成绩需达到65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20%、适岗评价占40%、面试成绩占40%的权重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与遴选、选调人数不高于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差额考察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如面试成绩也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考察前,按规定应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入围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的视为个人放弃,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单位负责实施。
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或选调职位的适合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掌握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级机关。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查核个人信息及相关事项(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予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反映考察对象实际情况。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遴选或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无故放弃资格的,记入公务员诚信档案。公开遴选、选调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与遴选、选调人数1:1的比例,原则上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遴选和拟选调人员。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拟遴选人员名单在市委组织部网站公示,拟选调人员在市委组织部网站、选调部门和拟选调人员原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条件和其他特殊情况的,经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由遴选、选调单位党组(党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
2.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选调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程序,由遴选和选调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相关手续。公示后、调动前不得突击提拔。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
3.任职。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公告明确的职务(职级)层次对拟遴选和拟选调人员予以任职。
四、其他事项
1.在遴选、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防控最新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并另行发布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市委组织部网站相关公告,对我市及遴选、选调单位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2.政策咨询电话:0511-84435702,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511-84425552、0511-84432609,监督电话:0511-12380。
3.信息发布网址:镇江党建网(www.zjdj.gov.cn),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rss.zhenjiang.gov.cn/ks)。
中共镇江市委组织部
2022年6月30日
02
句容市教育局所属学校
2022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句容市教育局(下简称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教师。
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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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教育局所属学校
2022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句容市教育局(下简称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句容市教育局所属学校2022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专业条件要求参照《句容市教育局所属学校2022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二、应聘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一次公告,多次报名的办法进行。针对我市岗位需求特点,安排在相关高校开展报名工作,具体的报名活动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另行发布报名通知。
㈠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每次报名活动通知将明确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现场报名时间为1天。
报名材料:
⑴有效期内本人二代身份证;
⑵2022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2022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毕业证书及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
⑶《句容市教育局所属学校2022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1份及近期免冠同底两寸照片1张;
⑷个人简历、各类奖励证书、资格证书、在校任职证明、所修课程及成绩、发表论文情况等材料。
(5)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附件4)。
以上材料请考生认真准备,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㈡岗位核减、取消
报名全部截止后,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将在句容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jurong.gov.cn/jrsrsj/index.shtml)、句容教育信息网(http://www.jre.net.cn/allStation/jrjy/www_jre_net_cn/index.jsp)发布公告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
三、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各岗位成功报名人数若超过招聘岗位数5倍的,考生须先进行初试,各岗位成功报名人员若未超过招聘岗位数(含)5倍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一)初试
初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演讲能力,初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初试人员(应聘者须确保通讯畅通)。初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初试采取百分制,各岗位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前5名入围面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初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初试成绩在初试结束后当天公布在初试现场。初试成绩仅作为入围面试依据,不计入总分。
(二)面试
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面试人员(应聘者须确保通讯畅通)。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方式进行(由试讲和答辩两个部分组成),面试满分为100分,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计算。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并在5个工作日内在句容市人社局网站、句容教育信息网上公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达不到70分的不予聘用。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须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附5)。
四、体检考察
在面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面试成绩同分,则通过加试确定。体检、考察工作由句容市教育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进行。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句容市人社局网站、句容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市教育局报市人社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2022届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凡未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一年内取得相应类别、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再次应聘本系统的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5年(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需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含试用期)。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市教育局人事科0511-87310533,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监察组0511-80300993、市教育局0511-87310530、市人社局0511-87278776。
本招聘公告由句容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句容市教育局
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30日
03 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因公安工作需要,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巡特勤人员23名(男性),主要承担应急处突和看护工作(其中承担应急处突工作15名,承担看护工作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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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因公安工作需要,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巡特勤人员23名(男性),主要承担应急处突和看护工作(其中承担应急处突工作15名,承担看护工作8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过硬的心理素质和严格的保密意识;热爱并志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需适应夜班;
(二)镇江市区(丹徒、京口、润州、新区)户籍或长期定居在丹徒新城,年龄32周岁以下(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无重大疾病和传染性疾病,无残疾和生理缺陷,无口吃、重听、色盲色弱,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特殊标记;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不予招聘的情形
(一)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二)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三)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五)目前正在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六)曾在本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因个人原因离职未满3年的;
(七)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培训、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7月1日9时-7月7日17时。报名方法: 此次招录实行网上报名,由本人填写《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公开招录巡特勤报名表》,将材料发送至邮箱dtgazzc@163.com。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地点在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镇江市丹徒区谷阳大道288号)公安信访服务大厅,资格复审时间为7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户口簿、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1张和《个人征信报告》报名。
(三)体能测试和面试。考试分体能测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进行计算,并根据体能测试占40%、面试60%核算总成绩。体能测试项目分三个项目:10米×4往返跑、男子1500米跑、立定跳远,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要求执行。体能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通过电话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将在“生态丹徒”网页上予以公示。
(四)体检。按体能、面试占总成绩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总成绩。并根据总成绩高分至低分的顺序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政审。由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对体检合格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的遵纪守法表现情况进行审查。
(六)培训。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基本法律法规、队列举止、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实施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录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予以聘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中止,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丹徒公安分局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资待遇
聘用期间,按照不低于镇江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同时按双方约定每月发放工作津贴、加班费、考核奖约1500余元。
五、联系方式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11-85314022(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1-85314027
本《简章》及其他未尽事宜由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公开招录巡特勤报名表》
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
2022年6月30日
04
2022年镇江市润州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第二批)
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润州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镇润办〔2019〕92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环卫人员队伍,提升环卫服务水平,镇江市润州区环境卫生管理所(以下简称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编外用工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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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镇江市润州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第二批)
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润州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镇润办〔2019〕92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环卫人员队伍,提升环卫服务水平,镇江市润州区环境卫生管理所(以下简称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编外用工2人。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无户籍限制;
(二)年龄男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女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社保符合退休要求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镇江市润州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岗位表(第二批)》(附件1),用工性质为合同制用工。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星期一)—2022年7月8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地点: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御桥巷1号,区城管局二楼)。
(四)报名所需提交材料:应聘报名者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暂住证等应聘岗位所需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2022年镇江市润州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1份(附件2)、《2022年镇江市润州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第二批公开招聘人员编外用工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五)资格审查:应聘者须对照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报名表的各项信息,报名时由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办公室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方法和内容: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结合招聘岗位特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度和综合素质。面试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考试当天入场时,考生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出示“苏康码”,并提供本人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下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下同)。“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并能提供本人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可入场参加考试。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成绩同分,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润州区政府网站(http://www.runzhou.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在一个月内办结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其本人自行负责处理,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七、其他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区城管局咨询电话:0511—85622061;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办公室咨询电话:0511-85282220;投诉电话:0511-12388。此公告由区环境卫生管理所负责解释。
镇江市润州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2022年6月29日
05 镇江新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社会化用工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2名,具体如下: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本人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和办法进行。
三、应聘需提供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4.个人简历1份;
5.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岗位相关工作经历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7月8日
报名地点:镇江新区港中路111号(人力资源市场内12号窗口)
咨询电话:0511-80750026 83170213
镇江新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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