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宝光街道推行“四项承诺”制度,规范村级“两委”换届
11月26日上午,高州市宝光街道召开推行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四项承诺”制度工作会议,村(社区)“两委”干部参选人统一签订“竞选纪律承诺、创业承诺、廉洁履职承诺、辞职承诺”四项承诺书,进一步规范“两委”干部自荐人等参选人的竞选行为,为参选人提前打好“预防针”,敲响警钟。
11月26日,宝光街道召开推行“两委”换届选举“四项承诺”制度工作会议。
村级换届是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工作,事关党的执政基础与社会和谐稳定。今年来,高州市宝光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村级换届工作精神和省、茂名市、高州市村级换届工作相关要求,通过党建 换届选举,周密部署,统筹安排,率先推行了签订“四项承诺”制度,在以党建工作标准的全面指导下,全力以赴确保村级换届风清气正。
签订竞选纪律承诺书,严格规范参选行为。参选人在选举前就遵守换届选举纪律、依法依规公平参选、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等向村(社区)党员群众作出承诺,一旦出现有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取消其候选人资格或宣布其当选无效。各村(社区)参选人签订的《竞选纪律承诺书》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全体村民监督。
签订创业承诺书,拒绝为官不为行为。竞选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民委员会主任的参选人要结合本村(社区)实际,提出任期和年度主要工作目标、措施, 有条件的村(社区)也可推行竞职演说,要致力带领群众生产致富,实现乡村振兴,向党员群众作出承诺。
宝光街道西岸村参选人签订四项承诺书。
签订廉洁履职承诺书,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参选人在选举前签订廉洁履职承诺书,向村(居)民作出承诺,当选后将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为民、务实、清廉”,清白做人,干净做事。促使参选人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和各项法律规定,树立党员干部形象,接受党员群众监督,提高遵纪守法意识。
签订辞职承诺书,建立能进能退机制。参选人在选举前承诺,当选后在任期内存在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违法乱纪等行为,情节严重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等行为,要主动辞去职务。凡出现辞职承诺所列情形的,经街道党委调查核实后,启动辞职程序,签订的《辞职承诺书》即转为《辞职申请书》。这一举措可让那些能力平庸、作风不良、思想懈怠的参选人打退堂鼓,把机会留给优秀的人才。
据了解,宝光街道提前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准备工作,对推荐连任“两委”人选和新进“两委”人选资格分批联审,以党的建设为标准,严格落实政治审查,坚决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目前已联审初步人选275名,全街道22个村党组织共签定“四项承诺书”800多份,提出任期履职目标150多项。
【记者】杨建雄 李文才
【通讯员 】张彦
【作者】 杨建雄 李文才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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